返回山东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临沂市郯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办事指南
> 正文
办加工贸易手续要备齐六种证件
2007-12-20 09:25 文章来源:
电子商务网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政策
企业要办理加工贸易时,需要备齐以下证件、证明:
1、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;
2、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;
3、进出口合同;
4、合同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单耗预录入申请表;
5、加工贸易手册;
6、加工贸易管理手册。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
2006-09-25 09:13
自定义加工贸易企业web申领系统中的汇率
2006-08-03 16:34
郯城县成功实现全市历史上第一笔异地加工贸易业务
2006-01-07 16:27
境外来料加工、 进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等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程序
2004-05-16 09:10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
山东省商务厅
联系人:张明超 电话:0531-89013311 Email:
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凌晓 电话:010-51651200-607 Email:
技术支持人员邮箱